財團法人音契文化藝術基金會

《步上祭壇26》

模糊的界線

音契編輯室

「貓王」艾維斯.普里斯萊(Elvis Presley,1935-1977)熱愛福音音樂,他是把福音音樂帶到表演舞台的先驅。這些福音歌曲十分受歡迎(或貓王的個人魅力很受歡迎),2018年HBO的紀錄片《萬世巨星貓王:追夢人》(Elvis Presley : The Searcher)收錄了貓王演唱福音歌曲的精彩片段。

貓王運用福音歌曲展現特色,其中添加許多娛樂性的演唱演奏手法。因為唱歌的地點是音樂會,不是教會,也許不需用嚴謹的敬拜角度來看待。1960~70年代福音音樂的確藉著貓王傳開,讓更多人聽到,但也模糊了福音音樂與表演音樂的界線。在教會,音樂事奉者模仿了表演風格的福音音樂當做敬拜音樂,似乎沒有不對,卻不知不覺加重娛樂的濃度,淡化敬畏的態度。

到底敬拜音樂能不能有娛樂的成分?或許應該先思考:敬拜能不能有娛樂的元素?敬拜的哪個部分可以有娛樂?沒有敬畏,會有敬拜嗎?

「娛樂」的定義,包括:閒暇時進行的休閒活動,為了讓自己解悶、放鬆、感到快樂,甚至感到很嗨,實現自我。很明顯地,娛樂是為了自己,但敬拜是為了上帝。敬拜中的程序與禮儀:宣召、唱詩讚美、禱告、讀聖經、詩班獻詩、講道、奉獻、聖餐、祝禱……每一項環節都表明基督徒敬拜的是什麼樣的上帝,等於在對世界介紹上帝是誰,以及為什麼祂要差遣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,嚐盡憂患,犧牲自己被釘十架,為了拯救世人脫離罪惡;也就是說,敬拜需闡述救贖與恩典。除了與音樂有關的項目,其他程序找不到什麼娛樂性;為了使敬拜「精彩」一點,免於死氣沉沉,帶著娛樂形式的音樂不知不覺成為敬拜音樂的要角。

於是,敬拜隱約成為兩個主角之爭—上帝與音樂事奉者的自我。

*表演音樂與與敬拜音樂的界線在哪?

表演的焦點在演出者;敬拜的焦點在上帝。這點似乎大家都知道,但卻時常分不清楚。如果焦點在人而不是上帝,那麼無論我們如何稱呼它,都不是敬拜。

不論使用什麼工具與媒介,「敬拜的焦點在上帝」意即台上的每個人都應該竭盡所能來指向祂。但站在舞台上總會遇到誘惑。無論穿著長袍的唱詩班,敬拜團大聲唱出最新的敬拜歌曲,或是拿著麥克風的牧師,都必須保持警惕,利用這個舞台指向上帝,而不是自己。台上的誘惑來自當眾人聚焦的目光,很容易使台上的人自我膨脹,把自己當作偶像明星。突兀不和諧的聲音、誇張的服飾或化妝,都會使會眾看不見上帝。下台後的誘惑來自粉絲的簇擁與掌聲,以及緊盯社群媒體的按讚數,這些來自人群的稱讚多麼容易使人上癮。

避免過度聚焦在一個人身上的做法,是敬拜團從一位主唱發展至多位主唱。這是一種簡單而微妙的方式,可以將注意力從主唱身上轉移開,並提示觀眾「我們」都在一起敬拜。

表演時只有台上的人唱歌;但敬拜讚美時,會眾每個人都應該跟著唱。近年許多討論教會敬拜的文章提到敬拜讚美時間會眾的參與度下降,提醒敬拜主領留意:如果帶領敬拜卻很少人跟著唱,就變成表演。面對星期天早晨睡眼惺忪的會眾,主領同工需「喚醒」大家投入唱詩。

*能不能嗨?

表演歌曲時,歌手時常陶醉在自己的歌聲中;唱敬拜歌曲卻不適合如此。「嗨」是嗑藥後的狀態,狂歡的極致,自我陶醉的頂點,熱門演唱會上常見的歌手狀態。歌手有時唱歌閉眼,建議敬拜主唱與團員不要閉著眼,因一閉眼就看不到人,容易自我陶醉。

音樂事奉者在台上的目的是彰顯上帝,敬拜團員、詩班班員、樂手、司琴的自我,是微不足道的。要把最好的音樂獻給上帝,卻要把自我降到最低,需要長期的牧養與靈命操練。

有人覺得敬拜詩歌如果不唱嗨一點,就沒味道了,不像偶像歌手。的確,就是不要像偶像歌手。換掉這些歌,遠避試探。還有很多歌詞合乎聖經真理,又不會讓人想嗨的詩歌可以選。

*選曲的原則

選擇表演歌曲,選的是能夠展現歌喉、優美動人的旋律,因為出色的表演歌曲吸引人的是旋律,歌詞在其次。但在敬拜中,情況恰恰相反,旋律卻應該支持歌詞,歌詞才是主角,因為歌詞闡明上帝的道與真理,如果旋律喧賓奪主搶走歌詞的角色,引人注意炫技的唱腔而非思考歌詞的意涵,這首歌就不適合敬拜。領唱同工選擇詩歌時,通常只看歌詞適合性而沒考慮旋律是否支撐歌詞,但遇到難以分辨的情況時,可由牧者和同工們一起過濾。

音樂塑造靈命,音樂的形式比歌詞更有影響力。選擇敬拜詩歌,是要跟著熱門敬拜歌曲排行榜、大教會的方向,或著眼自己教會的靈命需求?商業音樂的運作需不斷推出偶像,站在流行風潮的尖端,教會也要這樣做嗎?

牧者與音樂同工希望塑造教會會友有什麼樣的屬靈性格? 能否在每週的敬拜中更深認識上帝、信仰日漸成熟、願成為門徒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?

TOP